(1)信用的最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信用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中的一个范畴,信用分配是建立在社会总资金运动过程中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
(2)在现代银行制度下,信用还具有提供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在现代银行制度下,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主要通过中央银行发放再贷款、办理再贴现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劵实现;货币供应量的收缩则做相反操作。无论是从中央银行层面,还是从商业银行层面来讲,信用活动本身都包含着提供着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创造货币的职能主要是指中央银行增发货币的信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