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锅炉良好的汽水品质,必须进行正常的排污工作;
(2)锅炉排污根据化学要求进行,连续排污调整门的开度及定期排污的次数由化学运行人员确定;
(3)锅炉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工况下进行,排污时排污门应逐个开、关,不可以同时打开两个排污门,且打开时间不宜超过30s,同时必须加强锅炉水位的监视与控制,防止锅炉缺水;
(4)锅炉定期排污可以程控进行,也可以手动进行,定期排污前应适当提高水位;
(5)当锅炉启动过程中进行洗硅时,应加强定期排污,反复进行各循环回路的排污直至锅水合格,必要时可用下降管排污;
(6)有下列情况出现时,应停止排污:
1)锅炉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
2)排污系统发生故障;
3)锅炉水位低或给水调节异常。
(简答题)
对锅炉排污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