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历史作用主要有三点:
①作为一种制度,分封实际承认了包括商人在内的异族人生存的权力。周人并没有把被他们征服的族群全部变成奴隶踩在脚下。在封建各国的同时,周也对商遗民进行了分割,如将“殷民六族”分配给鲁,将“七族”分配给卫,将“顽民”迁移到周等,但成族地分配,只是对强大的商族群体进行拆解,意在消除他们的反抗的力量。殷遗民在周朝社会里,甚至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如可以按他们的习惯去经商等。周对商遗民尚如此,对其他族群,也不至于太差。另外,周人还有意利用婚姻,广泛地与异性贵族建立稳固的亲戚关系。这些措施最大的好处,是为渐渐消除族群间的仇恨乃至文化界限,提供了前提和保证。因此,分封制的实施,实际完成的是这样一项重大的变革:在一个广大地域上,众多的林立的人群,敉平各自的族姓界限,走向融合。西周王朝的历史功绩在于它“孵化”出一个统一的文化人群,中华民族的基干由此生成,后世一切统一家国社会的建立,都仰仗这一基础。
②旨在维护王室统治的分封,实际形成的是周王与诸侯共治天下的局面。周朝的分封,各诸侯国是有自己的土地:军队、人民的,是实体性的政权存在。王朝要使诸侯有效地捍卫周室,就必须向他们让渡权力,而诸侯要想保证自己的存在,必须捍卫王朝的权益。分封制是一种富于“弹性”的制度,与后代王权专制有重大的差别,那种认为中国自周代就是专制社会的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③分封制是一个激发历史创造力的制度。在周初异性族群林立的情况下,每一个分封出去的国家,必须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开辟生存空间。这就必须因地制宜地去寻求自己发展的道路。如在东夷文化区立国的鲁是变俗革礼,地利饶衍的齐国则广开渔盐之利。分封制超出制度本身的意义,是多姿多彩的上古文化局面的开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