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宪章——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在雅典开会,中心议题是城市规划,并制定一个《城市规划大纲》,这个大纲后来被称为《雅典宪章》。
主要内容
(1)提出城市要与周围影响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2)指出城市规划应有意识地安排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并把游憩列入城市规划考虑的内容;
(3)提出功能分区。用绿带隔离各分区,各分区要方便联系,且各功能分区有各自所需环境。
(4)建议居住区要用城市中最好的地段,规定城市中不同地段采用不同的人口密度;
(5)建议有计划地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使工作地点与居住区相接近;
(6)增加绿化,降低人口密度;
(7)道路应进行功能分类,根据交通量确定道路的宽度;
(8)考虑群众参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