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极限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增长极限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
增长极对地区经济增长产生的作用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
第一,区位经济。区位经济是由于从事某项经济活动的若干企业或联系紧密的某几项经济活动集中于同一区位而产生的。例如,某一专业化生产的多个生产部门集中在某一区域,可以共同培养与利用当地熟练劳动力,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共同承担新产品开发的投资,可以形成较大的原材料等外购物资的市场需求和所生产产品的市场供给,从而使经济活动活跃,形成良性循环。区位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地理位置的靠近而获得综合经济效益。第二,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由于经济活动范围的增大而获得内部的节约。如可以提高分工程度、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分摊广告费和非生产性支出的份额,使边际成本降低,从而获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三,外部经济。外部经济效果是增长极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重要结果。经济活动在某一区域内的集聚往往使一些厂商可以不花成本或少花成本获得某些产品和劳务,从而获得整体收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