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不再恪守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线,而是按照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形成的一个既包括“公法”规范又包括“私法”规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规范的一个综合的法律体系。它以研究客观存在的跨国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为对象,着重研究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研究的方法有
1、多侧面、全方位的综合研究方法;
2、比较的方法;
3、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法学的研究方法相结合。
(简答题)
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它的研究方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简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内国涉外经济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组成部分的效力
(简答题)
如何理解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体制仍属于国际经济旧秩序范畴
(单选题)
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它的国家强制力和它的()
(填空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只有()和它的派出法庭。
(简答题)
如何理解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简答题)
如何理解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的含义?
(简答题)
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的基本内容就国家间的条约而言,有约必守指的是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经济条约或多边经济条约,就在享受该项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受到该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必须信守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务。否则,不履行条约所课予自己一方的国际义务,就意味着侵害了他方缔约国的国际权利,构成了国际侵权行为或国际不法行为,就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国家责任”
(填空题)
()的适用范围,是指破产程序对人的效力和它的时间、空间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