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2)项、第(3)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热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农产品;
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⑦二甲醚;
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前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和白金等)外,税率为零。
考点
增值税制
(单选题)
下列货物不应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
A食用植物油
B速冻食品
C冷气、暖气
D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