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李玲是某厂女工,于1995年与工人刘军结婚。1996年生有一子刘行,1997年3月,刘军因犯强奸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年7月李玲向法院起诉,以刘军犯强奸罪,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离婚,并请求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刘军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在其服刑期间由他的父母代为抚养。经审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刘行由李玲抚养。2003年12月,李玲因担心刘行与其共同生活会影响她再婚,故未与刘军商议便自作主张将儿子送给张良收养。张良将刘行收养后为孩子改名上户口后就迁居外地。刘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告诉了正在服刑的刘军,刘军表示他不同意送养儿子。于是刘军便委托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收养无效,并请求变更儿子刘行的抚养关系而改为归刘军抚养,在刘军服刑期间暂由其父母代为抚养,刘军的父母也表示愿意代为抚养孙子刘行。
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刘林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已属于长期徒刑,且所犯罪行本就属于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类型,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答案解析
法院判决孩子由李玲抚养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法院应否确认张良的收养行为无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刘军提出变更其子刘行抚养权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牟万云是某工厂工人,1990年与邓玲琳结婚,牟封建思想严重,把妻子视为奴隶。 结婚时就规定,不准妻子回娘家,不准妻子与邻居、同事们来往。婚后又经常打骂虐待妻 子。1995年5月的一大中午,牟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妻子关在房内逼问,令其脱光衣 裤,坐在玻璃碎片上,用面杖、搓衣板击打邓的背部、肩部、腰部等处,而后又用开水、 烟蒂烫邓的全身,直至当晚8时才住手。过了几天牟又因邓回家太晚,把邓推倒在地,用 双脚踏在邓的肩上,双手用力拽邓的头发,致使邓大片头皮被拽掉,牟又用铁链锁抽打邓 的全身;造成邓全身广泛性挫伤,总面积占体表80%以上,身上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 重伤。
(简答题)
牟万云是某工厂工人,1990年与邓玲琳结婚,牟封建思想严重,把妻子视为奴隶。 结婚时就规定,不准妻子回娘家,不准妻子与邻居、同事们来往。婚后又经常打骂虐待妻 子。1995年5月的一大中午,牟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妻子关在房内逼问,令其脱光衣 裤,坐在玻璃碎片上,用面杖、搓衣板击打邓的背部、肩部、腰部等处,而后又用开水、 烟蒂烫邓的全身,直至当晚8时才住手。过了几天牟又因邓回家太晚,把邓推倒在地,用 双脚踏在邓的肩上,双手用力拽邓的头发,致使邓大片头皮被拽掉,牟又用铁链锁抽打邓 的全身;造成邓全身广泛性挫伤,总面积占体表80%以上,身上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 重伤。
(简答题)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简答题)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简答题)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