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客体的涵义: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2)认识客体的构成:认识客体由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构成。自然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那部分自然界;社会客体是指作为人类认识对象的的人类社会;精神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精神活动和精神产品。
(3)认识客体的性质:首先.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无论是自然客体、社会客体还是精神客体.郝具有客观实在性都是或归根结底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其次,认识客体具有对象性。不是所有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都能成为认识客体,只有那些与主体活动发生关系、成为主体活动对象的外部事物才成为认识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