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予一定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不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党政机关。
(3)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争议。
(4)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对抽象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