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出资期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4)出资方式: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简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简答题)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判断题)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简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多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一般包括()。
(填空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和()。
(单选题)
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为()
(判断题)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用行政许可主义。()
(单选题)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能为公司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