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核算中,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指产出价值在其生产领域内部按所投入的有关生产要素进行的直接分配;初次分配的结果形成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原始收入”。“再分配”则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继续发生的收入流程,如政府对工薪等收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对居民发放的困难补助和救济金,企业或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缴款、政府的社会保险付款等;再分配的结果形成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派生收入”。与初次分配不同,再分配可以发生在生产领域内部,也可以发生在生产领域与非生产领域之间,但是,即使发生在生产领域内部,它也不是对生产过程所投入的有关生产要素直接进行的分配。
生产范围的划分方式不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原始收入与派生收入的界限也不同。例如,在MPS的框架下,教育部门是非生产部门,居民支付的教育费用就是再分配,教育部门用这些派生收入来支付教师的工资就是更次一级的再分配了;但在SNA的框架下就完全不同,依据“综合性生产”观念,教育部门是生产部门,则居民支付的教育费用就是购买服务产品的支出,教育部门用这些收入来支付教师的工资就不是再分配,而是初次分配了。
(简答题)
何谓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试举例说明(结合SNA和MPS中的典型事例),这种区分与生产范围有何联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传统上将收入分配过程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简答题)
资料: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收入分配是否属于财政职能? (2)收入分配的目标是什么? (3)政府为什么要进行收入再分配? (4)根据上述材料做一简要分析,财政应如何实现十六大报告关于收入分配政策的目标?
(填空题)
一般认为初次分配应坚持()的原则,而再分配则应坚持()的原则。
(简答题)
什么是收入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收入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简答题)
什么是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过程的结果是什么?
(单选题)
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形式不包括()
(单选题)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什么?()
(简答题)
什么是收入再分配?收入再分配过程的结果是什么?
(单选题)
财政收入再分配职能主要调节()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