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氢冷设备及氢气管道进行动火检修时,事先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采取严密防火防爆措施后才能动火。
(2)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运行部分隔离,并加装挡板遮挡,拆卸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部件应使用铜质工具,若使用钢制工具应在工具表面涂上黄油,以防产生火花。
(3)动火前,应对检修的设备和管道用氮气进行置换,然后进行测定,并经过含氧测定,确认无爆炸危险后,才能动火。
(4)动火前,应对危险区域附近的管道法兰进行探漏,消除泄漏后,用石棉包裹管道法兰。
(5)动火前,应对危险区域附近的氢管道的周围,用鼓风机进行强迫通风,但风机与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型,危险区域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同时执行其他防火、防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