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养老
养老即对老年人的赡养,其中包括物质上的供养和精神上的慰藉。养老一词所说的老年人是指由于生理衰老及社会、文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不能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需由他人供养的人。乡村老年人所遇到的主要困难是经济困难、患病和日常生活照料。
第二,医疗保障
我国乡村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大大落后于乡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表现为:
其一,乡村医疗卫生设施落后。
其二,某些乡村居民的疾病得不到有效医治。
其三,贫困农民难以承担医疗费用。
乡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低是同经济落后和缺乏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密切联系的。农村的社会进步切实需要提高乡村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水平。
第三,社会救助
其一,自然灾害对乡村居民生活的影响我国是自然灾害十分频繁的国家。不但自然环境比较恶劣,而且人为原因也加剧着自然灾害,酿成社会问题。
对于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这个相对脆弱的群体来说,关照他们的基本生活,在遇到自然灾害及其他困难时对他们进行社会救助是十分必要的。而自然灾害的愈益频繁使人们不能不把社会救助置于重要的地位。
其二,贫困也叫贫穷,是指人们缺少满足其基本生活的手段时的状况。贫困可分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是人们在相互比较时某一方在经济和物质生活方面低于对方的状况。绝对贫困是指人们的经济和物质生活条件恶劣,并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状况。
贫困线作为衡量是否属于贫困的标准。贫困线与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收入分配及物价等因素有关。一般地把某一,人口中中等家庭收入的一半作为贫困线,家庭收入低于此贫困线者即被划归为贫困。
某二,由于这些农户的基本条件差,缺乏劳动力或家庭成员因残疾、疾病而负担极重,因此难以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贫困。这样,政府和社会对他们施以援手,进行社会救助是十分必要的。
其三,五保在我国乡村,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一批无法定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可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的孤儿、残疾人和老年人,这些人被称为“五保”对象。
所谓“五保”即指主要由社区向生活无依靠的孤寡病残者提供五项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来说,“五保”包括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于孤儿则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教。
“五保”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政府对无依靠的孤寡病残者进行保障的制度,它依靠劳动集体、社区、政府及社会力量对这些人给予基本的、同时也是重要的援助,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这是我国乡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