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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2 个问题

1980年6月,江国明与张淑勤在双方父母包办下登记结婚。1982年10月,张生下一男孩。江性情暴躁,夫权思想严重,经常打骂虐待妻子。为了孩子,张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江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张无奈,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张见离婚无望,于1988年带看孩子离家出走,来到西北某市。由于长期劳累,张晕倒在路上,后经单身青年李长顺搭救,恢复过来。张慌称丈夫已死,并表达了感谢之情。李长顺出于同情将母子二人带回自己单往,后来两人产生了感情,遂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感情很好。后江国明打听到张的下落,便打算领张回去。张坚决不回。于是江来到法院,控告张、李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简答题
1

李长顺、张淑勤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正确答案

不构成。婚姻家庭法上的重婚范围要比重婚罪广,它不仅包括构成犯罪的重婚行为,而且还包括一些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一般重婚违法行为。而刑法上的重婚罪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或本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本案中,张是在长期受丈夫虐待,不堪忍受,自认为离婚无望的情况下被迫外出后,与李长顺发生重婚行为的,因此,两人的行为都不构成重婚罪。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判决江国明与张淑勤二人离婚;但也应对张淑勤、李长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张、江二人符合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第7条、第13条的规定。而张、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应维护他们的婚姻关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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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1980年6月,江国明与张淑芬在双方父母包办下登记结婚。1982年10月,张生下 一男孩。江国明性情粗暴,夫权思想严重,经常打骂虐待妻子。为了孩子,张忍气吞声, 逆来顺受。但江反而变本加厉。一天夜里,江在外打牌,很晚才回家,张正在喂孩子奶, 没有来得及给江打洗脚水。江将张痛打一顿,揪住张的头发往墙上撞,并一脚将张从炕上 踢下去。张伤心欲绝,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县法院认为夫妻吵嘴打架是常有的事,判决 不准离婚。自此以后,江的态度更加恶劣,张嘴就骂,抬手就打。张见离婚无望,丈夫 态度更加蛮横无理,残忍粗暴,于1988年带着孩子离家出走。母子二人历尽千辛万苦, 来到西北某市。由于长期劳累,饥饿,张晕倒在路上。危难之际,返家探亲的工人李长 顺搭救了母子二人,用车把她们送到医院治疗。在医院张向李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并 诉说了自己的困难处境,谎称丈夫已死。于是李将张带回自己单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活,1990年2月生一女孩。李与张感情很好,对张带来的孩子也十分疼爱。江国明在妻 子走了一年以后,才四处打听妻子的下落。1991年5月,终于打听到妻子的下落。1991 年?月,他来到妻子住处,要张随他回去,张坚决不从。于是他来到法院,控告妻子重 婚,李长顺乘人之危,霸占民妻。在审理中,张淑芬坚决不愿同江回去,否则就要死在法 院门口,江见张态度坚决,领回妻子的想法也动摇了。李长顺则表示愿同张相伴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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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1980年6月,江国明与张淑芬在双方父母包办下登记结婚。1982年10月,张生下 一男孩。江国明性情粗暴,夫权思想严重,经常打骂虐待妻子。为了孩子,张忍气吞声, 逆来顺受。但江反而变本加厉。一天夜里,江在外打牌,很晚才回家,张正在喂孩子奶, 没有来得及给江打洗脚水。江将张痛打一顿,揪住张的头发往墙上撞,并一脚将张从炕上 踢下去。张伤心欲绝,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县法院认为夫妻吵嘴打架是常有的事,判决 不准离婚。自此以后,江的态度更加恶劣,张嘴就骂,抬手就打。张见离婚无望,丈夫 态度更加蛮横无理,残忍粗暴,于1988年带着孩子离家出走。母子二人历尽千辛万苦, 来到西北某市。由于长期劳累,饥饿,张晕倒在路上。危难之际,返家探亲的工人李长 顺搭救了母子二人,用车把她们送到医院治疗。在医院张向李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并 诉说了自己的困难处境,谎称丈夫已死。于是李将张带回自己单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活,1990年2月生一女孩。李与张感情很好,对张带来的孩子也十分疼爱。江国明在妻 子走了一年以后,才四处打听妻子的下落。1991年5月,终于打听到妻子的下落。1991 年?月,他来到妻子住处,要张随他回去,张坚决不从。于是他来到法院,控告妻子重 婚,李长顺乘人之危,霸占民妻。在审理中,张淑芬坚决不愿同江回去,否则就要死在法 院门口,江见张态度坚决,领回妻子的想法也动摇了。李长顺则表示愿同张相伴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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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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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空题)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成员国。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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