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特点:
1、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无效为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其无效系当然无效,不待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判。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