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广告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广告法律关系,从而享有一定权利或承担一定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具体主要有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审查机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广告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是法律规范的指示内容在实际的广告活动中的具体落实,是广告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一种状态。
广告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广告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一种利益的法律形式,可以表现为物(如广告公司按照广告主要求制作的广告牌)、精神产品(如广告的创意)、行为结果(如媒体进行广告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