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假说是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科学原理,对未知的自然现象及其规律性所做出的猜测性说明和尝试性解答。它是科学理论发展的形式。
科学假说是为了回答科学问题而提出的,是对已知科学事实或科学定律的说明或解释,分别称之为定律型假说或理论型假说。科学假说具有科学性与假定性的双重特征,是通向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
原则(1)一致对应性。与经过检验的理论相互支持(一致性),能将已有理论作为特例或极限状况(对应性)。
(2)可解释性。假说的提出是以经验事实为依据的、对科学问题的解释。因而假说要尽可能解释已有的科学事实。如光量子假说解释了光电效应。
(3)可预测性。假说的提出不仅可以解释已知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对未知的或对未来的事实作出推论。例如,大爆炸宇宙论、大陆漂移说、广义相对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