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性头痛的诊断一般按照国际头痛协会提出的标准:
发作性紧张型头痛的诊断标准:
(1)至少有10次发作,并符合以下4项。头痛每年不超过180天,每月不超过15天。
(2)头痛持续30分钟至7小时。
(3)以下头痛特征至少具备2项:①头痛为压迫痛或紧箍痛,非搏动性质;②程度为中、轻度,日常活动不停止,但可受限制;③头痛位于双侧;④头痛不因上楼或类似活动而加重。
(4)具备下列2项:①无恶心和呕吐,可有厌食;②无怕声和畏光,但可仅有其中之一。
(5)至少具备下列之一:①病史和神经系统检查不提示为继发性头痛;②病史或神经系统检查提示为继发性头痛,但被适当的检查所排除;③虽有继发性头痛,但首次紧张型头痛发作与引起继发性头痛的疾病在时间上无关。
慢性紧张型头痛的诊断标准:
(1)头痛每年超过180天,每月超过15天,并符合以下3项;
(2)至少具备2项以下头痛特征:①头痛为压迫痛或紧箍痛,非搏动性;②程度为中、轻度,日常活动不停止,但可受限制;③头痛位于双侧;④头痛不因上楼或类似活动而加重;
(3)具备下列2项:①无呕吐;②仅有下列症状之一:恶心、怕声和畏光;
(4)至少具备下列之一:①病史和神经系统检查不提示为继发性头痛;②病史或神经系统检查提示为继发性头痛,但被适当的检查所排除;③虽有继发性头痛,但首次紧张型头痛发作与引起继发性头痛的疾病在时间上无关。治疗首先应针对引起紧张型头痛的原因进行治疗;阿司匹林等弱止痛药常用于治疗紧张型头痛,但效果较差;5-HT拮抗剂、钙通道阻滞剂等药物的效果可能较好;按摩、热水浴理疗可有一定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