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手段或途径,请求政府实行强制性手段。这种方法或途径被称为()
A教育法律救济
B教育援助
C教育保护
D教育申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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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责令改正。
(简答题)
简述教师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责任有哪些。
(单选题)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单选题)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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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作出处理。
(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日内,作出处理。
(单选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其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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