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电大国家开放大学《婚姻家庭法学》
(单选题)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

A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校教育

B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C尚在校接受大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

D尚在校接受大学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单选题)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答案解析

  • (多选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婚姻法》第23条规定的“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答案解析

  • (填空题)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答案解析

  • (判断题)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情况,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有条件支持。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