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
A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校教育
B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C尚在校接受大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
D尚在校接受大学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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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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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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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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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填空题)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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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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