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者未发生任何医疗费用,伤者无明显体表特征、仅口头描述伤处不适的,一次性结案金额在500元以内。
2、伤者未发生任何医疗费用,但有明显体表特征的软组织损伤、挫伤或多发伤,如皮肤裂伤在10cm以下或淤血、擦伤、挫伤在20cm以下的,一次性结案金额在1000元以内。
3、伤者未发生任何医疗费用,但有明显体表特征的软组织损伤、挫伤或多发伤,如皮肤裂伤在10cm以上或淤血、擦伤、挫伤在20cm²以上的,一次性结案金额在2000元以内。
4、伤者已发生一次性门诊医疗费用,经检查无阳性体征,门诊病历无后续治疗或休息等遗嘱的,除已发生医疗费外,一次性结案金额在200元以内。
5、伤者已发生一次性门诊医疗费用,经检查有阳性体征,或门诊记录上有需后续治疗或全休天数7天以下等医嘱的,除已发生医疗费外,一次性结案金额在1000元以内。
6、伤者已发生一次性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记录上有阳性体征,且门诊记录上有需要清创、拆线等手术或需要住院治疗,或全休天数在7天以上等医嘱的,除已发生医疗费外,一次性结案金额在2000元以内。
7、对已发生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已发生部分无需医疗审核并全额赔付;已发生费用在1000元-2000元间的案件,查勘员需联系医疗审核人员,经医疗审核人员同意后可全额赔付,已发生医疗费2000元以上的人伤案件原则上不适用于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流程,可以通过一般调解程序处理,但医疗费需进行正常的医疗审核。
8、标的车无责的车险人伤案件,已发生医疗费用赔付上限为1000元。
(简答题)
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标准(共8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