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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1 个问题

案例:2011年1月,C市Y钢材市场管理公司董事长吴某与股东孙某、陈某、连某、李某等5人商议成立C市R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A省规定,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亿元,吴某等人遂商定从他处借钱充当注册资本,待验资完成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将验资资金抽出归还借款。经股东孙某联系,找到J省人陆某商议还款。随后,吴某以月息3.9%从陆某处借款9800万元,约定10天左右验资结束后归还。陆某明知吴某等人借款是为了过渡性验资,仍为其提供资金,并收取高额利息100万元。2011年3月9日,陆某将9800万元的资金按吴某、孙某、陈某、连某和李某拟在R担保公司中的股份比例汇入5人的银行账户中,上述5人将借得钱款转入R担保公司在Z银行的验资账户中。2011年4月25日至5月16日,吴某先后2次以R担保公司的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方式,通过Y钢材市场内的2家钢贸公司、4家物资公司和3家商贸公司的名义,分别在Z银行、H银行开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5000万元、4000万元并贴现,所得款项均用于归还陆某。2011年5月24日,吴某又将800万元从R担保公司验资账户中直接转入股东连某的银行卡中,由连某再转汇归还给陆某。至2012年4月17日,R担保公司在Z银行基本账户中仅剩550.04元,在H银行一般账户中仅剩1582.94元。 
本案中吴某等人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借款“搭桥”完成验资,待骗取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再抽逃资金;二是指使关联公司虚构借款事由,利用担保公司担保,套取银行资金。 
本案中吴某等人以借款作为注册资本申报成立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的实际注册资本远远低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使得表面上达到国家法定资本标准的R融资担保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壳公司,可谓没有任何抵御风险的能力,加上钢贸担保模式,给银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简答题
1

针对上述案例,分析犯罪原因以及带给我们的思考。

正确答案

原因分析:
钢贸担保模式存在缺陷:长期以来,钢贸商摸索了一套“商户+市场+担保公司”的经营融资模式,主要从银行融入所需经营资金,并在长三角地区放量“克隆”,商业规模急剧扩展。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均成立相关联的融资担保公司,专为钢材市场入驻商户贷款提供担保,商户再将所融资金用于投资与贸易。目前,最为常见的有联保贷款和托盘两种融资模式,现实中,不少钢贸商为了扩大融资规模,重复质押、空单质押现象较为普遍。
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全球性经济下行已经维持了较长时间,国内钢铁产能严重过剩,钢材需求量和价格波动大,利润渐趋薄弱,苏沪等地出现钢贸市场商户跑路事件,严重危及钢贸行业的发展,影响银行金融资产的安全。钢贸类企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融资难;二是贷款到期,商户出现还款难现象;三是偏离主业,投机经营现象突出,实践中蜕变为一个畸形的融资平台,变成了银行正常信贷流向期货和房地产市场等高投机行业的渠道。
银行风险管理存在漏洞:1.银行过多关注钢贸企业带来的丰厚利润。2.过多依赖担保而忽视信贷管理的本质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3.风险处置手段和方法过于简单。
反思:(一)切实改进信贷三查。(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三)一类一策处置风险。(四)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管,随时掌握钢贸企业运营状况。(五)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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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2011年3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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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案例:2013年3月,M市发生一起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X某携款外逃,F银行工作人员受其利诱帮助推荐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者向F银行转嫁偿债风险的案件。  基本案情:2012年3月,X某在M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C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X某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及产业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  2012年8月,C公司与M市产业园区下属融资平台J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C公司以私募基金方式筹集资金定向投资于J公司建设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私募基金系面向社会公众募集,由M市属一平台公司提供担保,还款资金纳入M市产业园区财政偿债预算,期限3年,预期收益率8%--10%。  2012年9月,J公司、C公司与G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由C公司委托G银行向J公司贷款1亿元,期限1—3年,用于M市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G银行对J公司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C公司自2012年8月,通过G银行账户归集167名投资者认购款2779万元。G银行分别于2012年9月、10月、11月和2013年1月,将在该行募集到的2779万元资金分5笔委托贷款给J公司。  为了进一步扩大募集资金的规模和范围,自2012年7月30日起,X某利诱F银行大堂经理杨某、理财经理王某,在银行业大厅私下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推荐该私募产品,通过C公司在F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共归集40多名投资者认购款1874万元。  2013年3月中旬,X某突然无故离境并与外界失去联系,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C公司私募基金属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涉嫌集资诈骗并携款潜逃。直至案发,J公司和F、G银行均表示对该案件毫不知情。经查证,C公司在F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经过多次大额转账和提现。期间,F银行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过全面风险排查,但是对大堂经理杨某、理财经理王某在银行网点推荐私募产品的行为却毫无警觉。  为了防范声誉风险,F银行在M市政府要求下,垫付1874万元用于C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投资者本金兑付,后期F银行追回67万元,实际垫付资金1807万元。  犯罪手段:一是貌似合法的运作下掩饰着非法目的。犯罪嫌疑人X某得知某产业园区建设需要资金,利用其早已注册的C公司作为融资实体创建了一个为园区提供融资服务的渠道,为显示私募资金流向的透明性,引入财政预算作为还款保证,委托G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并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诱使F银行部分员工在银行业场所营销该产品,使投资者误以为银行也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主体。有了政府和银行信用的双重保证,大部分投资者和经办的银行机构都放松了警惕,犯罪嫌疑人最终得手。  二是犯罪嫌疑人X某承诺的私募产品预期收益10%左右,略高于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正常收益率,收益率适中、不夸张且有吸引力,从而使广大投资者更容易相信该理财产品的真实性。  三是利用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漏洞。X某为规避法律风险,设立一般工商企业募集资金,再由该企业作为委托人,利用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同时对这一运作模式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这些企业设立门槛低、缺乏监管、信息披露不完善,极易将民间融资风险传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  损失及影响:一是对集资诈骗被害人的危害。一般来说,集资诈骗案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长,犯罪嫌疑人将集资款支付前期利息,或挥霍、或转移。即使公安机关介入,,被害人的损失也无法挽回,甚至损失巨大,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遭到灭顶之灾。  二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者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犯罪嫌疑人携款逃跑后,面对造成的损失,往往情绪激动,聚集成群,强调非法集资者有合法外衣,政府应介入和赔偿,极易酿成群体事件,甚至引起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社会不安定行为,激化社会矛盾,造成局部社会治安动荡。  三是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危害。一是事件发生后,受害者错误的认为其缴款和转账银行是私募资金的销售方,于是纷纷到银行询问事件进展,对银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地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不安定。二是在经营管理上有过错的银行机构,或将不可避免的承担部分损失赔偿。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案例:2013年3月,M市发生一起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X某携款外逃,F银行工作人员受其利诱帮助推荐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者向F银行转嫁偿债风险的案件。  基本案情:2012年3月,X某在M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C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X某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及产业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  2012年8月,C公司与M市产业园区下属融资平台J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C公司以私募基金方式筹集资金定向投资于J公司建设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私募基金系面向社会公众募集,由M市属一平台公司提供担保,还款资金纳入M市产业园区财政偿债预算,期限3年,预期收益率8%--10%。  2012年9月,J公司、C公司与G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由C公司委托G银行向J公司贷款1亿元,期限1—3年,用于M市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G银行对J公司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C公司自2012年8月,通过G银行账户归集167名投资者认购款2779万元。G银行分别于2012年9月、10月、11月和2013年1月,将在该行募集到的2779万元资金分5笔委托贷款给J公司。  为了进一步扩大募集资金的规模和范围,自2012年7月30日起,X某利诱F银行大堂经理杨某、理财经理王某,在银行业大厅私下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推荐该私募产品,通过C公司在F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共归集40多名投资者认购款1874万元。  2013年3月中旬,X某突然无故离境并与外界失去联系,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C公司私募基金属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涉嫌集资诈骗并携款潜逃。直至案发,J公司和F、G银行均表示对该案件毫不知情。经查证,C公司在F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经过多次大额转账和提现。期间,F银行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过全面风险排查,但是对大堂经理杨某、理财经理王某在银行网点推荐私募产品的行为却毫无警觉。  为了防范声誉风险,F银行在M市政府要求下,垫付1874万元用于C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投资者本金兑付,后期F银行追回67万元,实际垫付资金1807万元。  犯罪手段:一是貌似合法的运作下掩饰着非法目的。犯罪嫌疑人X某得知某产业园区建设需要资金,利用其早已注册的C公司作为融资实体创建了一个为园区提供融资服务的渠道,为显示私募资金流向的透明性,引入财政预算作为还款保证,委托G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并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诱使F银行部分员工在银行业场所营销该产品,使投资者误以为银行也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主体。有了政府和银行信用的双重保证,大部分投资者和经办的银行机构都放松了警惕,犯罪嫌疑人最终得手。  二是犯罪嫌疑人X某承诺的私募产品预期收益10%左右,略高于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正常收益率,收益率适中、不夸张且有吸引力,从而使广大投资者更容易相信该理财产品的真实性。  三是利用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漏洞。X某为规避法律风险,设立一般工商企业募集资金,再由该企业作为委托人,利用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同时对这一运作模式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这些企业设立门槛低、缺乏监管、信息披露不完善,极易将民间融资风险传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  损失及影响:一是对集资诈骗被害人的危害。一般来说,集资诈骗案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长,犯罪嫌疑人将集资款支付前期利息,或挥霍、或转移。即使公安机关介入,,被害人的损失也无法挽回,甚至损失巨大,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遭到灭顶之灾。  二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者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犯罪嫌疑人携款逃跑后,面对造成的损失,往往情绪激动,聚集成群,强调非法集资者有合法外衣,政府应介入和赔偿,极易酿成群体事件,甚至引起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社会不安定行为,激化社会矛盾,造成局部社会治安动荡。  三是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危害。一是事件发生后,受害者错误的认为其缴款和转账银行是私募资金的销售方,于是纷纷到银行询问事件进展,对银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地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不安定。二是在经营管理上有过错的银行机构,或将不可避免的承担部分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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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案例:基本案情:王某在2005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某县支行、某市分行高级业务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万元。其中,王某曾介绍倪某到该行的两家贷款客户拆借资金,2009年下半年倪某为感谢王某在借款方面的关照,为其出资1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美容院;2010年11月,王某在搬迁新居时,收受钱某现金2万元,并收受另一贷款客户钱某现金2万元。  损失及影响: (1)对企业的危害。企业采取寻租的方式,使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其他竞争者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这对于贷款市场进行寻租的企业和尚未进行寻租的企业而言,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2)对银行的危害。一是银行的信用风险上升。二是银行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上升。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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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

    2010年初对CM2006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工作分两期进行,一期主要是评级、授信、()等部分,于2011年11月28日上线;二期主要是贷后管理、信息查询、()、征信接口等内容,于2012年9月24日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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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

    2011年9月,农业发展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料准政策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油料政策指导性贷款的支持范围进行了调整。目前,油料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支持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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