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经济范畴中的信用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一种借贷行为,表示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借贷行为是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且这种付出只是使用权的转移,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偿还性和支付利息是它的基本特征。
②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它不同于商品买卖。在商品买卖中,价值进行对等转移和运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卖者售出商品,获得等值的货币;买者付出货币,得到商品。但是在信用即借贷活动中,贷者把一部分货币或商品给予借者,借者并没有同时对贷者进行任何形式的价值补偿。其本身就包含了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