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犯罪人觉得被害人具有某些可予“利用”的特征,或者被害人是在自己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实施了某些令犯罪人感到系属诱惑的行为。
(2)冲突模式: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因某种社会性联系而形成了相当长时期的社会互动关系,并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常常互换角色,即出现被害人易位现象。
(3)被害人催化模式:被害人因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促使、诱引、暗示或激惹犯罪人实施了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不过是对于被害人“催化”、“刺激”或“推动”行为的一种还击或过当反应,其发生恰好是被害人的此类行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合乎规律的结果。
(4)斯德哥尔摩模式: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彼此产生欣赏、喜爱情感并结成融洽、友好关系;被害人对当局和法律抱持怀疑与敌视态度。
(简答题)
简述被害人、犯罪人几种互动模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