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患者年龄、症状、生育要求、肌瘤大小和增长速度等综合考虑。
1、随访治疗:适用于肌瘤较小、无症状、特别是近绝经期患者,可每3--6个月随访一次,对生长迅速或绝经后肌瘤继续长大者应考虑手术治疗。
2、药物治疗:肌瘤小于2个月妊娠大,症状不明显或较轻,近绝经年龄及全身情况不能耐受手术者可用药物治疗;也可用于术前减小肌瘤体积。常用药物有雄激素等。
3、手术治疗:适用于肌瘤大于2.5月妊娠大或症状明显导致继发性贫血者。手术包括:a、肌瘤切除术:适用于35岁以下、未婚或已婚未生育、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年轻患者;b、子宫切除术:适用于肌瘤较大,症状明显,药物治疗无效,不需保留生育功能或疑有恶变者,可行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子宫全切除术。50岁以下或未绝经者,若卵巢外观正常,应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