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文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
B.私文书
凡不属于公文书以外的文书,证明力一般小于公文书
C.处分性书证
以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以记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内容的书证
D.报道性书证
不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而是制作者记录或者报道已发生的或者了解的某种事实的书证
E.原本
制作人制作的原始文本
F.正本
指依照原本抄写或印刷,对外具有正式文本效力的文书
G.副本
按原本全文制作的、送达当事人的、对外一般具有与正本同一法律效力的文书
H.节录本
摘抄原本、正本、副本等部分内容的文书
I.复印件
将正本、原本、副本等经复印机复制而得到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