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王夫之提出的“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
正确答案
王夫之根据进化的历史观,批判了“法祖从王”、“守其故物而不能自新”的保守思潮,论证了法律的可变性,认为“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法律的兴、废、繁、简,都需要因乎时而为之变通,世“无一成之法”。他举历史为例,来说明凡是拘囿于成法定规而不知循变协时,便会“徒乱天下”。“法贵简、刑贵轻”王夫之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提出法律对于治国的重要意义。他说:“治道之裂,坏于无法。”特别是在“天下分崩离析之际,则非法不足以定之”。法律的作用就在于惩恶劝善,至于法律内容的详略,则取决于形势。他主张“立国之始,法不得不详”。但总的说来他反对繁法酷刑,主张法简刑轻,强调“法贵简而能禁,刑贵轻而必行”。所谓“简”,即以挈大纲、略细法为立法原则,使民易守,官易察。针对专制制度下君主以意为法,法因人而异的积弊,王夫之力主法律必须统一适用,才有权威,而使天下畏服。他说:“申画一之法,除法例之繁,严失入之罪,则冤枉者可以由千百减至什一矣”,否则事同法异,轻重不一,必然会出现“见知故纵,蔓延相逮,而上下相倚以匿奸”的现象,虽欲以法治天下,而不可得。所谓“轻”,即反对滥刑、酷刑。他谴责“凡为吏者即置刑具”,不过是借此“以快其怒,张其威,甚至胁民而取其货耳”。这个揭露触及了封建司法的实质。但是王夫之并非完全反对刑讯,他认为法律既然有笞杖的定制,也可以用于惩戒,至于“夹髁拶指,乃不得已而用以诘盗”,不能滥施于民。他也反对用枭首、磔、等死刑手段,说:“枭之、磔之、之”,“于死者何加焉,徒使罪人之子孙,或有能知仁孝者,无以自容于天地之间……无裨于风化”。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