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2)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则。
(3)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一律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
(4)信守国际条约,正确解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原则。
(5)同等原则。
(6)对等原则。
(7)尊重司法豁免权的原则。司法豁免权是指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或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对住在本国的外国代表和组织赋予的免受司法管辖的权利。民事司法豁免是有限制的,不完全的。
(8)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的原则。
(9)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