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或法律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由于该数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包容或交叉关系,因而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律条文而排斥其他法律条文适用的情形。
对于法条竞合,主要存在以下两种适用原则:
(一)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法律条文的犯罪构成的规定,也就是既符合特别法犯罪构成的规定,也符合普通法犯罪构成的规定时,应当选择适用特别法的法律条文。
(二)重法优于轻法
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同一部法律的不同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时,应当选择法定刑规定最重的条文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