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案例分析题背景:
某矿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如下几种情况:
1.3月1日,在施工运输石门时,遇到原地质资料提供的断层破碎带,并发生严重冒顶,造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费用支出30万元,影响工期15天。施工单位在3月15日处理完冒顶事故后,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2.在施工下山时,5月1日遇到地质资料提供的含水层,工程师认为该含水层不会造成大的事故,遂指示施工单位强行通过,结果导致涌水事故,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影响总工期30天。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经理休假30天,回来后,项目经理提出了索赔。
3.8月1日在施工顺槽时,由于遭遇地质资料未提供的断层,使得煤层上移,重新找到煤层后,影响工期10天,施工单位额外支出费用30万元。施工单位在找到煤层后,立即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问题: 1.分别分析几次事件中的索赔。 2.试述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正确答案
2.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是:
1)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矿山工程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以后承包人将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2)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包括: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
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补偿后,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的额度不一致。主要原因有:对承担这事件责任的界限划分不清或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合同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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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西南地区某一1.2Mt新建矿井,因为井筒地质钻孔资料充分,且岩性条件也比较好,井筒施工工程很快就完成。根据井筒施工的经验,设计单位设计了断面偏大的三心拱直墙形状巷道。实际巷道施工时发现,该水平岩层构造多、性质变化很大,且多数岩性差、围岩压力大,巷道几乎难以推进。于是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又按地质精查要求补充了勘探钻孔。等巷道进到应进矿层的位置时,发现矿层的储量比较原设计的要小得多。最后项目只能改成为o.45Mt的矿井。影响了当地经济和周围地区资源供给条件。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西南地区某一1.2Mt新建矿井,因为井筒地质钻孔资料充分,且岩性条件也比较好,井筒施工工程很快就完成。根据井筒施工的经验,设计单位设计了断面偏大的三心拱直墙形状巷道。实际巷道施工时发现,该水平岩层构造多、性质变化很大,且多数岩性差、围岩压力大,巷道几乎难以推进。于是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又按地质精查要求补充了勘探钻孔。等巷道进到应进矿层的位置时,发现矿层的储量比较原设计的要小得多。最后项目只能改成为o.45Mt的矿井。影响了当地经济和周围地区资源供给条件。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其井底车场巷道(东半部分)布置如图所示。主、副井及井筒与巷道连接处施工已完成。副井到底后正在进行永久装备,需6个月完成。因特殊原因,主副井贯通工程尚未开始;主井提升系统临时改装已完毕。按合同约定,图示工程要在90天内完成,其中:主副井贯通(经贯通巷)20天;主井至A点(主井绕道,含两个岔点)90天;B点至F点(含等候室)20天;F点至2岔点50天;泵房、变电所及通道(含DE段)70天;C点至l岔点50天。 主井内现有地面抽出式风筒一趟,排水管、供水管、动力电缆各二路,矿井属于低瓦斯矿,车场巷道、硐室围岩稳定。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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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