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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8 个问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简答题
1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5000+15000×5%)×90%=14175(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900+3200×95%+1100)×90%=4536(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3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140-20)×90%+(14175+4536)×5%=1043.55(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4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正确答案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0750×5%×(1+5%+3%+2%)=3341.25(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5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正确答案

扣除项目金额=14175+4536+1043.55+3341.25+(14175+4536)×20%=26838(万元);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60750-26838=33912(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6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增值率=33912/26838×100%=126.36%,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3912×50%-26838×15%=12930.3(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7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剩余10%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正确答案

打包销售剩余10%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26838÷90%÷45000=0.66(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8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扣除项目金额=0.66×45000×10%=2970(万元);
增值额=5400-2970=2430(万元);
增值率=2430/2970×100%=81.8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2430×40%-2970×5%=823.5(万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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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答题)

    位于某县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1月~2015年3月开发高档住宅楼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4年11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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