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消费者主权的基本含义是:在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最终的决定的地位。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是由生产者自身决定,而是由最终的消费者来决定。消费者主权的思想并非是现代消费者运动的结果。目前,我国经济学界一般认为,“消费者主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生产者应从消费者的需要出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要服从消费者的需求与偏好的变化,消费既是生产的出发点又是其终点和归宿;
(2)在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销售者的行为受消费者的意愿调节,销售服务应服从“消费者是上帝”的规则;
(3)在政府与消费者、生产者的关系中,政府和计划者的行为应首先考虑消费者的利益,计划、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应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