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拟定的公司章程中有下列事项,其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C由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
D由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的一切担保事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多选题)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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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判断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简答题)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