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与合作的矛盾性是由竞争与合作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决定的。活跃和富于变化是竞争的特点,它具有使系统不断发生变化的功能。这种性质和功能,既可能使系统发生积极变化,也可能使系统发生破坏性变化。在领导关系中,竞争的破坏性往往造成系统的动荡和裂变,导致内耗现象的发生。
与竞争相对应的是合作。以内容为标准,合作可以分为目标合作、权力合作、信息合作、心理合作、利益合作等。无论哪种合作,其基本功能都在于最大限度地克服由于竞争而产生的各种内耗,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最优化地实现组织目标。
竞争与合作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
1、竞争与合作都能促进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
2、竞争与合作都能推动系统的有序化;
3、竞争与合作同时存在于领导关系中,他们既对立又统一,反映了领导关系运动的基本规律。合理的竞争并不纯粹是一种对立,它同时也包含着一定的合作和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