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央秘书机构主要有内阁、六科、通政司、司礼监、文书房。
内阁:批答各处上呈的奏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草拟诏令,再进呈皇帝裁决,宣宗时,内阁的地位升居六部之上,类似于唐宋的政事堂。大学士称阁老,但是一切受命于皇帝,无决策权,是皇帝的高级顾问和秘书。分为两个专门的秘书机构,中书科与制赦房。
六科:六科集唐宋门下省、起注院的责任于一身,既辅助皇帝处理公文,又有权封驳弹纠六部、督促、催办六部处理公文,兼记注皇帝圣旨,职掌颇宽,有秘书机构的性质,皇帝依靠它实现对各部的领导和控制。所以实际作用很大,皇帝对他们要求甚严,他们办事必须十分谨慎。
通政司:集南北朝通事舍人、唐代知匦使、宋代通进银台司的职责于一身,是中央政府总的收文机构,也是皇帝与朝野联系的咽喉之处,可以充分发挥沟通上下的作用,尤其让来自下层的情况能畅通无阻地直达皇帝。要求通政司发挥沟通上下的作用,尤其是下层的情况可以如实汇报给皇上
司礼监:帮助皇帝阅读奏章,弄清其中心意思后向皇帝扼要奏告,从而演变成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是明代皇宫内由宦官组成的内侍机构之一。
文书房:为皇帝草拟文书,凡司礼监的太监必须从文书房中选用。文书房类似翰林院,而司礼监则类似内阁,但是,其职权往往大于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