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其联系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证据的关联性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原理,那种不可知论,以及在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前无所作为的情绪和论调是站不住脚的;
(3)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4)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给常重要又极为复杂的问题,发现和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办案人员的基本功。
(简答题)
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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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简答题)
简述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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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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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和关联性,但不需要合法性。
(判断题)
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和关联性,可以不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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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法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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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证据的关联性
(简答题)
如何理解和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