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燮的诗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反对复古模拟和强调发展变化的“正变”说。他认为万事万物都在变,诗歌也在变,而且“变”总是愈来愈进步的,他说“譬诸地之生木然,《三百篇》则其根,苏、李诗则其萌芽由蘖,建安诗则生长至于拱把,六朝诗有其枝叶,唐诗则枝叶垂荫,宋诗则能开花,而木之能事方毕。”
二是推崇杜甫、韩愈、苏轼,提倡“温柔敦厚”。
三是论诗歌的理、事、情三要素。
他说“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这是就客体方面而言,理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它发生之后,就表现为一定的具体的“事”;
而每一事物又有它自己特殊的情状,这就是“情”。这三者又有“气”“总而持之”“条而贯之”,“气”即事物内在生命力,三者依赖“气”而为用。四是论作家的“胸襟”和“才、胆、识、力”。这是就主体而言,才,指作家的才能;胆,指作家的艺术胆略;识,指作家的认识能力;力,指作家的艺术功力和气魄。这四者以“识”为先。最后,论诗歌的审美本质和艺术思维的特点。他认为“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征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粲然于前者也。”这是说诗歌中的事和理不是直接说出来的,而是通过审美形象表现出来的,对诗歌的审美特征有清醒的认识。
(简答题)
试述叶燮的诗学思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