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险价值法的优点在于:
①可以用来简单明了的表示市场风险的大小,单位是美元或其他货币,没有任何技术色彰,没有任何专业背景的投资者和管理者都可以通过VAR值对金融风险进行评判。
②可以事前计算风险,不像以往风险管理的方法都是在事后衡量风险大小。
③不仅能计算单个金融工具的风险,还能计算由多个金融工具组成的投资组合的风险,这是传统金融风险管理所不能做到的。
(2)在险价值法的局限性表现在:
①在险价值法衡量的主要是市场风险,如单纯依靠在险价值法,就会忽视其他种类的风险,如信用风险。
②在险价值法的结果表明的只是一定置信度内的最大损失,但是即使有99%的置信度,仍会有1%的可能性会造成极大的损失,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给经营单位带来的后果就是灾难性的。
③在险价值法并不能预测到投资组合的确切损失程度,也无法捕捉到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间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