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7年至1933年的改革,1928年6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改革县政府书吏及改编政务警察令》,同年,还颁布了《暂行公文革新办法》,次年,又颁布了《划一公文用纸办法》,这次改革重点是制定了公文程式,确定了新的行文关系,上述条令、规则成为国民政府公文工作的基本模式。
(2)1933年至1935年的改革,国民政府提出了“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万能政府”的口号,推行“行政效率运动”,它以“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为中心,在内政部次长甘乃光主持下,对秘书工作进行再次整顿、改革。“文书档案改革运动”又以“文书档案连锁法”为中心内容,即规定各机关由总收发室将全部收文、发文分类、编号、登记,然后,将公文送往主办单位。此外,对公文的会稿、收发文簿格式、标点符号、减少公文往复等也作了规定。
(3)1938年至1945年的改革,这次改革的中心内容是推行“行政三联制”,将行政工作中的设计、执行、考核三者联系起来。此外,对公文的判行、会稿、承转、叙法、编号等提出了改革方法。颁行了《公文改良办法》、《处理案件注意要点》等条令。
(4)1947的改革,国民政府组织了一次规模甚大的“文书工作竞赛运动”,专门成立了“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拟制了《文书处理竞赛实行办法纲要》、《缮写工作竞赛实施办法纲要》、《档案管理竞赛实施办法纲要》三个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