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在:
(1)从妻居住婚与从夫居住婚同时并存。以勐海县帕勒寨为例,一种是从妻居,即在男女结婚的当天深夜,鸡叫以后,新娘把新郎悄悄领到自己家。新娘的母亲就在楼梯口迎接并送他礼物、帮他洗手。新郎随即将芭蕉裹着的一对蜡条插在门边,表示从此成为女家一员。从夫居则反之。还有一种情况,男女结婚后现在妻家居住三年,然后再随夫居住。
(2)一夫一妻的父系家庭与母系家庭同时并存。这种家庭形态源于从妻居和从夫居的两种情况。第三、在连名制上,在西双版纳地区布朗族的连名制除了父系连名制,还有母系型的母子(女)连名制、混合制的母子(女)连名和父子(女)连名制度。小孩的名字取定后,便将父(母)亲全名的第二字或最后一字连载小孩的名字之后,即子(女)名在前,父(母)名在后。布朗族现存的命名制,反映了布朗族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