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长会议。由所有成员方的代表参加,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其职责是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要的行动。
2、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方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总理事会承担其职能,并下设各种附属机构,如理事会等。
3、理事会。为总理事会附属机构。最重要的有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由所有成员方代表组成,每年至少举行8次会议。
4、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贸易和环境委员会等。
5、诸边贸易协议设置的机构。其职能由诸边贸易协议赋予,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框架内运作,并定期向总理事会通告其活动。
6、秘书处。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由部长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总干事的权利、职责、服务条件和任期由部长会议通过规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