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易划清项目的债务责任。贷款银行的追索权只能涉及到项目子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其母公司除提供必要的担保以外不承担任何直接的责任,融资结构较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要相对简单清晰一些
2、项目融资有可能被安排成为非公司负债型的融资
3、在税务结构安排上灵活性可能会差一些,但这也不一定就构成这种融洽资模式的缺陷,这取决于各国税法对公司之间税务合并的规定
(简答题)
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与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的区别/不同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采用项目公司安排融资与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简答题)
投资者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具有什么特点?
(判断题)
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融资的模式,主要用于由发起人直接拥有项目资产并直接控制项目现金流量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
(判断题)
发起人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的模式,不容易将融资安排成为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多选题)
发起人通过项目公司安排项目融资的优点包括()
(判断题)
发起人直接安排项目融资的模式主要适用于由发起人直接拥有项目资产并控制项目现金流量的投资结构。
(判断题)
项目公司融资模式,不可能将融资安排成为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判断题)
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下,项目投资者可以利用项目设施使用者的信用来安排融资,分散风险。
(简答题)
公司型合资结构的融资安排为什么比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