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正确答案
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填空题)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诉。申诉期间,处理结果()。
(单选题)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后,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单选题)
《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单选题)
《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判断题)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多选题)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其他党员可以为其()。
(判断题)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判断题)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但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单选题)
党员对自己受到的纪律处分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予以公正处理的意见的权利,是党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