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由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能否直接查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判断题)
新建污染严重的土(小)生产企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关闭,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简答题)
根据《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的情形有哪几种?
(多选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包括()。
(多选题)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多选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判断题)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填空题)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的罚款。
(单选题)
违反《水污染防止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的罚款。
(填空题)
违反•水污染防止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