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定协议或条约,取消阻碍经济贸易、经济融合的障碍,进行程度不同的政策、制度合作,以促进彼此之间经济与贸易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按照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等。
1)优惠贸易安排:较低级和松散,对全部和部分商品实行关税优惠待遇
2)自由贸易区: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商品可自由流动
3)关税同盟: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
4)共同市场:实现商品自由流动的同时,还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
5)经济同盟: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
6)完全经济一体化:最高阶段,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方面均完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