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需要是相对于私人个别需要而言的,它具有以下特征:
(1)社会公共需要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它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人有份的个人需要或个别需要的加总。
(2)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无差别地由应当享受的每一社会成员共同享有,一个或一些社会成员享用这种公共物品,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
(3)社会成员享用为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或只支付与提供这些公共物品的所得不对称的少量费用。
(4)在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效应产生的利益关系时,需要由政府来解决,因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物品一般带有外部效应的特征。
(5)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手段只能来自社会产品的甚于部分,如果剩余产品表现为价值形态,就只能是对M部分的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