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从法律上看,房地产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
(2)房地产转让的权利内容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主要有买卖、赠与、互换、继承、遗赠等。
(4)房地产转让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即房地产转让的双方主体应签订书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经过转移变更登记。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房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