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教师考核的两项原则,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和充分听取意见的民主性原则。
公正、客观就是实事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不带任何偏见、私见,不凭主观意志作出判断。准确就是要求考核结果与教师实际表现相符。贯彻这条原则,要求考核主体克服传统的习惯的凭印象、凭经验的主观臆断,而是注重调查,尊重事实,坚持以评价标准为尺度的考查鉴定。要求考核主体要充分注意和结合自己学校的工作环境,学生特点等具体情况和实际水平对学校内教师个体进行综合评价。民主性原则就是要求考核教师活动中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创造机会让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发挥教师在考核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贯彻这条原则,要求评价主体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教师是被动的考核对象的认识,树立教师与学生也是考核活动的主体。其次要让教师学生参与考核活动的每一个进程。第三在方法的选择上要重视自我评价,发挥好教师在考核活动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