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疫耐受具有特异性,即只对引起耐受的特定抗原不应答,对不引起耐受的Ag仍能进行良好的免疫应答。因而,在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适应性免疫应答的整体功能,这不同于免疫缺陷或药物引起的对免疫系统普遍的抑制作用。
(2)免疫耐受的稳定程度和持续时间,随形成的时期和机制不同而不同。在胚胎发育期,不成熟的T及B细胞接触抗原,不论是自身抗原或外来抗原,形成对所接触抗原的免疫耐受,出生后再遇相同抗原,不予应答,或不易应答。原则上,这种免疫耐受长期持续,不会轻易被打破。在后天过程中,原本对抗原应答的T 及B细胞克隆,受多种因素影响,发生耐受,这类耐受能持续一段时间,部分耐受可能随诱导因素的消失,耐受亦逐渐解除,重新恢复对相应抗原的免疫应答能力。
(3)免疫耐受的生物学作用与正免疫应答相反,但两者均是免疫系统的重要功能组成。对自身抗原的耐受,避免发生自身免疫病;与此同时,免疫系统对外来抗原或内源新生
抗原应答,执行抗感染、抗肿瘤的防卫功能,显示为免疫应答与免疫耐受的平衡,即阴与阳的平衡,保持免疫系统的自身(内环境)稳定。
1)生理性的免疫耐受对自身组织不应答,不发生自身免疫病;若打破对自身组织抗原的耐受,则自身应答性T及B细胞克隆被活化,发生自身免疫病。
2)病理性的免疫耐受,对感染的病原体或肿瘤细胞抗原不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不执行免疫防卫功能,则疾病发展及迁延。若打破对感染性病原体及肿瘤的免疫耐受,使适宜的特异性免疫应答得以进行,则会消灭病原体及肿瘤,疾病得以控制及治愈。
3)若建立对移植的同种异型器官组织或异种器官组织的免疫耐受,则移植物可长期存活。